(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推荐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为申报主体,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组织实地抽查,在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择优遴选发展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国前列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通知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数量不超过6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对超过报送数量的,一律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