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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监督
木工师傅的工钱追回来了
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检察官前往刘某施工的工地调查核实。
“今天上午,老徐按照调解协议把工资尾款付给我了,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对我的帮助和支持……”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的申请人刘某近日向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检察官发来一则短信。被拖欠近6年的工资终于拿到手了,刘某第一时间跟检察官分享他的喜悦。
事情还要追溯到6年前。2017年5月,刘某到徐某承包的宜昌兴发集团瓦屋四矿段修理车间做木工,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徐某一次性支付刘某工资6万元。同年7月工程结束,徐某陆续支付刘某3万余元工资,但剩余2.62万元工资一直未予支付。多次讨薪无果后,刘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2年1月7日,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经石首市法院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由徐某于当年4月22日之前一次性支付1.8万元,剩余工资款刘某放弃追偿。但在法院终结执行此案后,徐某并未按和解协议内容履行支付义务。今年2月7日,刘某向石首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此案后,办案检察官经调查了解到,双方当事人曾多次协商,但一直没有达成共识。检察官主动与法院沟通联系,了解徐某财产查询、协议履行等情况的同时,协同执行法官共同督促徐某尽快支付剩余工资。2月20日,徐某支付了刘某5000元,这更加坚定了检察官和执行法官促成执行和解的信心。
2月27日,石首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以案释法,充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检察机关的持续监督,3月20日,徐某又向刘某支付工资1.32万元,刘某表示自愿放弃追偿剩余款项,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刘某终于结束了持续近6年的讨薪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