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小伙子彭清林钱塘江跳桥勇救落水女子,被授予杭州见义勇为积极份子,奖金3万元,外卖平台奖5万元,并获得免费上大学机会。
彭清林跳桥处距离水面12米,救人后彭清林压缩性骨折,被救女子体征平稳。
(资料图片)
救人后彭清林继续送外卖,这单已超时,客户没有在意。
彭清林见义勇为之后,各方反应迅速,各种荣誉、奖励、鲜花、掌声。
对彭清林,这种奖励是必要、必须的。
社会上的很多问题只靠法律来管理是不够的,更多的要靠道德来调整。
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社会要把道德标准定得很高,口号喊得很响,如果把这个标准定得低了,那么便会有人不断地突破底线。
当社会道德的底线被击穿,那么社会也就崩溃了。
这也就是维护社会道德,树立楷模的重要性了。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也就是这个道理。
应该说一个社会建立之初在道德层面是不会有什么太大问题的,但社会发展中充满了太多的未知因素,特别是经济的发展对道德的反作用是十分巨大的。
诸位都听说过南京彭宇案吧?法官在法庭上的那句灵魂之问“人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媒体评论这让中国道德滑坡50年。
之后的小悦悦案更是把这个大讨论推向了高潮。
而后来的老人碰瓷、讹诈等现象又引发了一次次社会危机。
再后来有了郝建在央视春晚上的那句台词“人倒了我们不扶,要是人心倒了就真的扶不起来了”
人民法院报刊文指出,所谓的扶不扶是为人心的冷漠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其实,就算是借口,但这里有多少的心酸和无奈。
因为做好事反被讹诈,以死自证清白的也不是没有。
应该说绝大多数老百姓从来都是善良的,他们也都愿意在遇到别人危难时伸出援手,但这里的事儿实在是太多了,当做好事的成本特别高、风险特别大时,就会让人望而却步。
这就需要在立法层面解决问题,这才是根本,在欧美很多国家,都有所谓的好人法。
我们的好人法也已经出台,在民法典中,规定了在救助他人过程中对被求助人造成的伤害救助人无责。
尽管这只是好人法中的一个免责条款,但这是积极的一步。
老百姓从来不缺乏善良,重要的是怎么引导。
人心中都有恶的成份,也看社会如何引导。
如果引导了善,那么这个社会和谐发展。如果引导了恶,那么社会便会乌烟瘴气。
彭清林纵身一跃勇救落水女子,社会不妨再加大些力度对其进行奖励,这点投入对于促进社会进步的意义来说是非常值得的。
道德风气好了,社会管理成本就会下来,社会就会更加稳定,这也是经济发展的必要前提。
不同的时代,需要不同的典型,主流宣传更不应该放弃这个机会。
如果在这个时候选择了麻木,那可真的就是得不偿失了。
路很遥远,但关键的就那么几步!